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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业园林保洁岗位奖惩条例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9/10 13:47:01  点击:1213

学校物业园林保洁岗位奖惩条例提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

  学校物业园林保洁岗位奖惩条例

  (一)司机奖惩条例

  惩罚制度

  1.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否则一次罚款20元。

  2.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否则一次罚款20元。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否则一次罚款20元。

  4.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中心,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维修,维修必须到公司指定地点,违者费用不予报销并一次罚款20元。

  5.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交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否则一次罚款20元。

  6.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否则一次罚款20元。

  7.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违章肇事一切责任由司机负责。

  奖励制度:公司将会对全年行驶无事故的司机,进行表扬,并予以奖励。

  (二)草坪工奖惩条例

  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2.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者,一次罚款20元。

  4.工作时间饮酒、打牌、吃零食、睡觉者,一次罚款30元。达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5.正常作业时使用的工具如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处以50-2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辞退。

  6.正常作业时损坏相关植物、设施,照价赔偿。并处以5-100元罚款。

  7.由于维护不及时导致草坪出现旱枯,水涝现象,罚款5-100元。

  8.不遵循草坪生长规律导致花草枯死现象,罚款5-100元。

  9.工作不能身体力行,任意指派他人替代完成,发现一次罚款20-30元。

  10.不团结协作,随意泛自由言行,中伤污蔑他人,视情节处罚20-30元。

  11.不能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者罚款20元。

  12.对两次以上不认真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而且态度不好,批评教育不肯,给予辞退处理,扣除当月工资。

  奖励制度

  公司将对表现好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实物奖励。

  1.爱护设备用具、节约费用开支,做出显著成绩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者。

  4.为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5.助人为乐,其行为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三)花圃工奖惩条例、树木工奖惩条例

  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2.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者,一次罚款20元。

  4.工作时间饮酒、打牌、吃零食、睡觉者,一次罚款30元,达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5.正常作业时使用的工具如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处以50-2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辞退。

  6.正常作业时损坏相关植物、设施,照价赔偿,并处以5-100元罚款。

  7.由于维护不及时导致花卉出现旱枯,水涝现象,罚款5-100元。

  8.在暴雨季节、冬季前,不能提前组织做好花卉防冻、入窖等工作,导致花卉产生冻害,视情节处罚10-200元。

  9.工作不能身体力行,任意指派他人替代完成,发现一次罚款20-30元。

  10.不团结协作,随意泛自由言行,中伤污蔑他人,视情节处罚20-30元。

  11.不能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者罚款20元。

  12.对两次以上不认真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而且态度不好,批评教育不肯,给予辞退处理,扣除当月工资。

  奖励制度

  公司将对表现好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实物奖励。

  1.爱护设备用具、节约费用开支,做出显著成绩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主动上交失物,拾金不昧者。

  4.为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者。

  5.助人为乐,其行为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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