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钻石广场的停车看管费用的通知
现经物业公司研究决定如下:
1、由于现在物价上涨迅速,导致各种物价上涨,致使保安工资提高,所以原来出售给商户、业主的停车票每1张由原来的1.5元,提为现在的2.00元,请各位业主、商户给予谅解为谢。
2、外来消费的车辆:小汽车白天每一辆每一次收费5元,从晚上12点以后每一辆每一次收费10元,夜间至早晨12点以前每一辆每一次按10元,超过12点按15元收取。
3、自行车收费白天2元、晚上3元,摩托车、电瓶车辆白天每一辆每一次收费3元,晚上每一辆每一次收费5元。
4、外来包月车辆:在车价值20万元内的按照每月150元收费,包年按照1200元一年收费。包半年的按照700元收费。
5、外来包月车辆:在车价值35万元内的按照每月180元收费,包年的按照1500元一年收费。
6、凡属于商务车型、小皮卡、小货箱因车身超长,包月停车按照180元一个月收费,包年的按照1500元一年收费。
7、凡到我处的临时停放车辆,包月包年车辆,若出现划伤,划痕,碰伤等伤痕本初一律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8、请车主在下车后吧门窗锁好并随身带走车内物品,若被盗本处一律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9、请岗亭收款人员、办公室收款人员在开收据时注明并叫车主签名认可。
特此通知
钻石广场弘彩物业公司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