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
市住建局、发改委、
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五部门联合发文
严肃查处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
六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
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持续增强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次重点整治的六大行为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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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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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通过转供电加价,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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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实施暴力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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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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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服务合同、服务区域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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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和经营场所公示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有偿服务项目﹑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侵犯业主知情权等。
据介绍,整治工作自9月2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检查督办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适时开展督查,重点抽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整改不力的﹑群众投诉举报多、业主、社区等反映强烈的项目和企业。发现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性质恶劣的,将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省厅,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