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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9/25 9:51:20  点击:1698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提要: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严格控制成本,合理调配物资,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资产是指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物业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三个部分

文章来源自 房 地产 E网 
条 领用人凭部门经理签名的物品领用申请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不得领用,特殊情况经行政部主管同意方可领用,事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入库手续。

  第二十五条 所有物资出仓必须填写出仓单,并由领用人签名,保证出仓单、物相符。

  第二十六条 物资要在办理出仓手续后方可领用,遇紧急抢修任务,维修用料、设备及仪器可先领用,但必须在1小时内补办出仓手续。

  第二十七 设备、仪器及工具借用完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归还仓库保管,仓管员应当面检查完好情况。

  第二十八条 工具领用必须以旧换新(首次领用除外),否则不予发放。

  第二十九条 仓库应建立个人工具卡,各工种个人必备的常用小工具由使用人按规定品种数量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领用,并需在个人工具卡上登记签字。

  第三十条 凡出库的工具或物品,领用人或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第四节 资产调拨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产。

  第三十二条 资产使用遵循"指定使用"原则,未经批准不得调拔使用。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拨使用的,须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调拨规定办理资产调拨手续,手续完备后,行政部方可将资产调拨。

  第三十三条 资产调拨后仓管员须及时在台帐上注明并更改相关部门资产登记资料。

  第五节 资产盘点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工作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每季度盘点一次。

  第三十五条  仓管员、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离职,要对相应人员管辖的资产进行盘点。

  第三十六条 盘点后,仓管员须认真填报《资产盘点表》,汇总建帐,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盘点必须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抽查,抽查结果若有出入,由部门负责人一周内负责清查原因,以书面形式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行政部签署意见后,再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处理。

  第三十八条 库存物资由仓管员每月底盘点一次。

  第六节  资产报废

  第三十九条 自然损耗的物品,能降级使用的要充分利用,确实不能再使用的,按资产报废程序办理。

  第四十条 对正常报废的工具或物品由使用人填写《设备、器械、工具报废申请表》,经使用部门核实,公司领导批示后,由仓管员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条 对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仓管员填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废单,

  第四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它相关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x市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资产盘点表》

  《设备、器械、工具报废申请表》

  《固定资产总台帐》

  《物品领用申请表》

  《个人物品领用档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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