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工作票制度提要: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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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1.0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1.1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
1.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2.0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3.0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的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4.0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5.0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6.0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6.1工作票签发人:指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以及指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6.1.1工作必要性;
6.1.2工作是否安全;
6.1.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2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6.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6.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6.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6.2.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6.2.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2.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6.3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值班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停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6.3.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6.3.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6.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6.4值长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6.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7.0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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