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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维修抢修中心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9/25 11:21:28  点击:1292

物业小区维修抢修中心工作人员规章制度提要:抢修工作在人员不足情况下,电工、司机协助维修工工作,维修工也要协助电工工作。对故意拖活、压活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工资

文 章来源 房 地 产 e网 

  物业小区维修抢修中心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一、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发100元工资,并予以通报处分。

  二、严禁上班打麻将、扑克、游戏机等娱乐活动,违者扣发100元工资,并给予通报处分。

  三、严禁在正常上班时间吃零食、吃饭、喝酒,违者扣发50元工资。

  四、抢修工作在人员不足情况下,电工、司机协助维修工工作,维修工也要协助电工工作。对故意拖活、压活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工资,并视情节轻重调离抢修中心。

  五、严禁维修用车为私人所用(主管领导同意除外),一经发现,司机调离其本职工作岗位。

  六、对不按时上班、下班,与业主发生口角的,发现一次扣发50元工资,连续三次,调离抢修中心。

  七、正常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一经发现,处当事人50元罚款。

  八、对出车致使车辆损坏的,根据责任,由责任人按责任按比例分摊维修费用。对车辆要及时保养,如果人为保养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当事者负责维修。

  九、维修工要对维修器材、工具经常性维修养护,熟练掌握其性能,并实行专人负责,谁损失谁赔偿。

  十、不经主管领导、主任、副主任书面批准,擅自串岗,扣发双方每人20元工资,连续三次,调离其工作岗位。

  十一、在维修过程中,用料要坚持节约原则,不许私自拿料送人或自用,一经发现停止其工作,并扣发当月工资。对参与造假的物业管理处主任及相关人员同等处罚。对敢于举报的物业管理处和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十二、凡出现以上情况,主任负20%责任,副主任负10%责任,按责任比例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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