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到位,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11月24日5号社员在物业社区微信编辑整理了《小区保安为啥没有年轻人?》一文,文中提到:快到年底了,物业服务中心再次面临一个根本性问题—2016年的物业费催缴。如果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并且物业运营成本逐年上升,物业公司必将亏损。并且认为保安没有年轻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部分业主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在列举的案例文后点题“业主所交的物业费数额,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保安的年龄”。在这里笔者认为保安没有年轻人与在小区做保安职业发展相关,请参看今天推荐的文章《30岁后,不得不考虑的三大问题(给做物业的朋友们做参考)》。并且年底前物业尝试采取各种方式催缴物业费,但收效甚微。
其中,有朋友提出疑问: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在这里给出肯定回复: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一般情况下,单个业主无权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费。
单个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向业委会反应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单位的监督,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没有业主委员会可以投诉到物业的品质管理部门。
举例说明:
下面情况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
1.清洁: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
2.绿化: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物业应根据季节及时绿化,并对园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精心维护。
3.铲冰扫雪: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小区内公共卫生,物业应及时清理。
4.设施设备:电梯、小区路灯、监控、楼道门、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属于物业公司责任。
5.安全:不举例了。但要做到两点(1)物业无过错(2)发生时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