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晚8点,上城区小营街道某住户后院起火,周边群众发现火情后报警,小营巷社区微型消防站第一时间出警,在周边群众协助下,及时扑灭明火,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处置结果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察和公安部门的讯问调查后认定:起火原因是住户代某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院内并私拉接线板进行长时间充电(时长达11小时),导致电动自行车前端内部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代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火灾事件发生后,上城区各部门、各街道迅速行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拉网式排查整治,时刻保持警惕,全面开展警示教育。
人员密集场所、小区出入口、居民楼宇出入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张贴公告
上城区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安全巡防力量对辖区各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使用情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抓好白天巡防和夜查工作,及时拔掉插头断电,对违规充电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车一定要规范充电!一定要力戒事故发生!
统稿:晓 乐
编排:子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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