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共治促和谐——全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风险防控座谈会召开
为进一步深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源头治理,携手共建和谐社区环境,5月15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风险防控座谈会。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嘉莉主持会议。市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辖区部分物业公司代表和6家基层法院法官代表受邀参会,共话物业纠纷化解新路径,共谋社区治理新格局。

会议通报了近三年全市两级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围绕败诉案件成因及共性问题进行了阐释说明,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揭示了当前物业公司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业主自治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风险点,并提出了“社区+司法”联动调解的防控对策建议。
市住建局结合物业纠纷投诉情况和化解情况,介绍了全市物业服务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创新举措,剖析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纠纷的成因,强调物业服务作为社会基层治理的一部分,物业公司要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透明度,让物业费交得更明白。同时建议相关部门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助力物业公司落实好管理职责,有效破解居住环境中的违法问题。
物业公司代表感谢葫芦岛法院近年来在物业纠纷裁判和物业费收缴方面提供的专业高效服务,并指出因服务小区特点、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依然存在着欠费多、收费难问题。大家一致表示,除了物业公司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外,希望法官能够多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加强普法释法工作和法律对业主行为的规范指引,尽可能让物业公司与业主自行化解矛盾。6家基层法院的法官代表也针对物业公司提出的诉讼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与回应。

民一庭庭长袁晓芳对会议总结强调,一是以问题为镜,强化法治思维。物业公司要把法律意识贯穿经营全过程,对照裁判规则查漏补缺,完善服务合同条款,细化服务标准,避免因法律疏漏陷入诉讼风险。二是以合作为桥,构建解纷合力。构建“法院+住建+物业”常态化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通过“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发现—预警—化解”闭环管理。三是以创新为翼,提升服务质效。物业公司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将法律风险防控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公开服务流程、透明费用收支、畅通沟通渠道,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法院和住建部门也将持续优化法治保障,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