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有权决定空置房物业费减免吗?

2026-01-29 17:01:29 admin
最近,网上对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问题讨论比较多。但对由谁决定减免却没引起注意。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物业服务人可以决定空置房物业费的减免吗?
物业费主要有包干制酬金制两种形式。
一、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包干制下,物业服务人收取的物业费属于其营业收入,应依法纳税。既然物业费属于物业服务人的营业收入,其当然有权决定空置房物业费的减免
二、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也就是说,酬金制,物业费分为物业服务支出物业公司酬金两部分。值得注意的是,预收的物业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由物业服务企业以代管形式收取并管理,不得擅自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酬金制下的物业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筹集、使用由全体业主决定,物业服务人无权决定减免,除非其从物业公司酬金部分减免。
综上,空置房物业费的减免首先要看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约定。
合同没有约定的,要看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包干制的,物业公司有权决定减免或者不免;
酬金制的,减免物业费的决定权在全体业主,而不是物业服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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