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物业为什么拒不退场?这五个字,都要牢记
2026-04-08 09:47:52
admin
2024年7月30日,都会沁园业主大会选聘了南都物业,但碧桂园物业(前期物业)没有退场,交接失败。2024年12月16日,业委会提起诉讼(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要求碧桂园物业撤场并依法交接。2025年12月10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24年8月8日终止,判令碧桂园物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小区,并移交相关资料、设施,结清相关费用。2026年3月16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都会沁园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总建筑面积146824.42㎡,其中住宅面积102058.61㎡,共11栋住宅,总户数720户。交房时间:一期2020年10月1日,二期2021年1月1日。一直由碧桂园物业提供服务。据一位熟知情况的网友透露,碧桂园物业认为“赶走自己不是多数业主的真实意愿”“少数人绑架了多数人”。二审判决书中,碧桂园物业反复强调和佐证“选聘新物业程序存在诸多瑕疵”,印证了这位网友的说法。该小区一期2020年10月1日交房,2021年12月30日第一届业委会就完成了备案。彼时小区入住率很低,参与率(双三分之二)、通过率(参与表决中双过半)是怎么来的?该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表决票送达签收即参与”,业委会运用这条,能轻松达到参与率和通过率,少数人想换物业就能换。举个例子,都会沁园共720户,720的三分之二是480,业委会送达500张票,无论多少业主来投票,就达到了双三分之二参与率。假如只有100人投票,其中41人同意换物业,39人反对,20张废票,把“没有投票的计入已经投票的多数票”(未投票从多),就是482人同意换物业(500-39-20+41)。现实中,很多小区由于空置、出租或业主参与度低,业主大会票数很难达到双三分之二法定门槛。司法实践(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例)已经明确:《民法典》规定的“参与表决”,表现形式不局限于业主实际投出表决票。如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事先约定了“未投票从多”,那么只要表决票合法送达到业主手中,该业主就被计入了“参与表决”的基数中。虽然“未投票从多”规则对推动事务有利,但并非毫无限制。根据上海市人大及相关司法指导意见,适用此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事先约定:必须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有明确规定,不能临时通知。2.有效送达:必须采取合理方式确保表决票真正送达业主,都会沁园是“签收”。3.充分告知与提示:在送达选票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告知业主召开大会的议题、投票时间,并明确提示“若不反馈意见,将视为参与表决,计入多数意见”的法律后果,以保障业主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