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车位管理费,物业该怎么办?

当业主拒交车位管理费时,物业公司应采取合法、合规且具有温度的沟通策略,既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避免激化矛盾。
一、业主借口:“我没停车,为什么要交管理费?”
应对策略:
明确告知业主,车位管理费并非按“是否使用”计费,而是用于维护整个地下车库或公共区域的照明、监控、清洁、排水等共有设施。即使未实际使用车位,只要物业已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如定期保洁、设备检修),业主仍需履行缴费义务。
话术示例:“您说得对,您最近确实没用车位。但我们的管理费主要用于车库整体运维,比如上周刚更换了30盏照明灯、清理了排水沟。这些服务保障的是所有业主的权益,也包括您的产权价值。”
二、业主借口:“你们服务不到位,卫生差、设施坏了也不修!”
应对策略:
首先共情理解,随后出示具体服务记录(如维修工单、清洁排班表、监控录像)证明已履约;若确有疏漏,应立即整改并书面承诺改进时限。
法律依据:若物业未履行合同义务,业主可依据《民法典》第526条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暂缓缴费。但物业若能证明已提供基本服务,则业主无权拒缴。
话术示例:“您反映的B2层照明问题我们已记录,工程部今天下午就会更换。这是上月的维修清单(附照片)。我们理解您的不满,但管理费是维持这些服务的基础,还请您先补缴,我们同步加快整改。”
三、业主借口:“别人都不交,我凭什么先交?”
应对策略:
避免陷入“比较陷阱”,强调个体履约义务,并说明欠费将影响小区整体运营(如保安工资、垃圾清运)。
话术示例:“每户情况不同,我们不便评论他人。但您作为守约业主,按时缴费不仅保障自身权益,也支持了小区环境。目前已有85%业主完成缴纳,我们正对长期欠费户启动法律程序——您肯定不愿因跟风而承担违约金吧?”
四、业主借口:“收费没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我不认!”
应对策略:
核查收费依据:若为前期物业阶段,收费标准通常已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若合同到期后物业单方涨价且未经业委会表决,则该标准可能无效。
操作建议:向业主出示《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及政府备案文件;若确属违规收费,应暂停催缴并重新组织业主表决。
五、业主借口:“我把车位租出去了,该租客交!”
应对策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即使约定由承租人缴费,业主仍负连带责任。物业应先向租客催收,若无效再追责业主。
话术示例:“理解您的安排。但我们已联系租客三次未果,按法规您需先行垫付。之后您可凭租赁合同向租客追偿,我们也可协助提供缴费凭证。”
六、业主直接拒缴且态度强硬
应对步骤:
逾期1-15天:发送温馨提醒短信,附服务数据;
逾期16-30天:邮寄《催缴通知书》,注明违约金计算方式;
逾期30天以上:发送律师函,向业委会/街道报备。
总结:物业应坚持“三要三不要”原则
要依法依约、要留痕沟通、要区分责任;
不要情绪对抗、不要捆绑服务、不要越权处置。